南京如何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

我爱我家

住房公积金是我国住房保障领域的制度之一,对于保障居民住房消费意义重大。不过,对于部分经济能力不足以购房的居民来说,缴存的公积金长期闲置、无法享受到缴存公积金带来的优惠。南京我爱我家提醒,不妨考虑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

 

一、提取条件

1、公积金连续缴存满3个月;

2、个人或夫妻双方在南京市无住房

 

二、所需材料

1、本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

2、所租住房屋的产权证复印件;

3、单位提供加盖预留印鉴的《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4、有公积金龙卡的带上卡。

特别提醒:不需要再去房产局档案馆开无房证明。

 

三、提取额度

1、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当年实际发生的房租计算;

2、租住商品住房的,未婚职工按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900元计算,已婚职工夫妻双方合计按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1800元计算。

 

自2017年6月1日起,南京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业务办理时由每年的6-12月份,调整为全年,但一年仅可办理一次,符合条件的可随时办理公积金提取用以支付房租。


办理流程非常简单,只需要带齐上述材料去单位缴存公积金的银行即可直接提取,另外,南京从2017年9月1日开始已开通了网上提取公积金业务。

具体提取流程参见《南京住房公积金网上提取业务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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