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个人于2009年购买一套商品房,面积100平方米,当时就办好了两证。现在想把这套房子卖掉,请问要交哪些税?
A:个人对外销售超过2年(含2年)的住宅,免征增值税。
如果这套房子是您的家庭唯一住房,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如果不是家庭唯一住房则按核定计税价格全额的1%或差额的20%缴纳个人所得税。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房屋是赠与取得的,个人所得税必须按差额的20%缴纳。
Q:我想在我的房产证上加上配偶的名字,需要交税么?
A: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或另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变更为其中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双方约定、变更共有份额的,免征契税。
Q:离婚后,房子判归另外一方所有的,要交契税吗?
A: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婚后房屋权属变化是否征收契税的批复》(国税函﹝1999﹞391号)规定,夫妻共有房屋属共有财产的,因离婚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不征收契税。
Q:父母去世了,继承父母的房产,要交税么?
A: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的,不征契税。
Q:我在2012年买了一套商品房,一直住到现在,房产证是今年才办的,最近我想卖掉这套房子,听说满两年的房子出售有优惠政策,想问我能享受这个优惠么?
A:如果房屋产权证注明日期或契税完税凭证注明日期到现在未满2年,则不能享受优惠政策,应全额缴纳增值税。
Q:爷爷的房子送给孙子,要交税么?
A:将房屋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暂免征收增值税、不征个人所得税。所以爷爷将房子赠送给孙子,爷爷无需交税。对孙子而言,这套房子的取得属于非购买取得房屋产权,要按税务机关核定的计税价格的3%缴纳契税。
Q:老房子拆迁了,我新买房子的话有税收优惠政策么?
A: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以售后回租方式进行融资等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2号)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关规定征收居民房屋,居民因个人房屋被征收而选择货币补偿用以重新购置房屋,并且购房成交价格不超过货币补偿的,对新购房屋免征契税;购房成交价格超过货币补偿的,对差价部分按照规定征收契税。居民因个人房屋被征收而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并且不缴纳房屋产权调换差价的,对新换房屋免征契税;缴纳房屋产权调换差价的,对差价部分按规定征收契税。
Q:听说个人转让住房,满5年就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免征优惠,具体政策是怎样的?有哪些具体的条件和标准?
A: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自用5年以上”,是指个人购房至转让房屋的时间达5年以上。
(1)个人购房时间的确定:个人按照国家房改政策购买的公有住房,以其购房合同的生效时间、房款收据开具日期或者房屋产权证上注明的时间,依照熟先原则确定:个人购买的其他住房,以其房屋产权证注明日期或者契税完税凭证注明日期,按照熟先原则确定。
个人转让房屋的日期,以销售发票上注明的时间为准。
(2)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确定:是指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纳税人(有配偶的为夫妻双方)仅拥有一套住房。
链接:其他优惠政策具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24号)、《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37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支持企业 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7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7号)等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注:相关素材来源于南京税务局,仅供参考,实际交易请根据南京最新政策实施情况。
二手房交易中卖方需缴纳的税费有哪些?
税费
2020年南京二手房交易税费缴纳问题图解
卖房税费交易流程
南京二手房交易税费一览
卖房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