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丢了有危险吗?-南京我爱我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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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丢了有危险吗?

买房
提问者:爱家小助手

2020-07-22 17:59:40

共4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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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的产权是按拆迁协议上的签字人来设定的。如果签字人包括您,您就可以在安置房的房产证上增加您的名字,拥有产权。 安置房作为不动产,房产证即为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所以有房产证。安置房是可以买卖的,但具有较大风险,因为现在市面上挂牌的拆迁安置房,较多没有取得产权证或是更取得产权证,不符合5年内不得转让的规定。

2020-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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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丢失没有什么风险。因为办理房产变更登记,比如抵押、买卖,一是要权利人亲自到场,二是要持本人身份证件,三是要持有关合同和有关材料,才可办理。你可以先登报发一个遗失某房产证的启事,然后到产权登记部门补办手续,即可。

2020-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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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什么风险,因为房产证的过户 抵押什么的都需要你本人 和本人的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的 就算他们把你的有效证件都拿到手也没有什么用的 因为不是你本人 。且你丢失第一时间应该登报声明丢失的房产证作废的 ,补办的证还没下来 只要您申请了办理新证 旧证就作废了(应该是的)具体还没有碰到过

2020-07-28
我爱我家薛永星

薛永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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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丢失没有什么风险。因为办理房产变更登记,比如抵押、买卖,一是要权利人亲自到场,二是要持本人身份证件,三是要持有关合同和有关材料,才可办理。你可以先登报发一个遗失某房产证的启事,然后到产权登记部门补办手续,即可。   办理房产变更登记,比如房产抵押所需要的材料。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申请抵押权登记,申请人应当亲自到场并提交下列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4)抵押合同;   (5)主债权合同;   (6)其他必要材料。   遗失的房产证即使被不法分子取得,你不到场、没有你的身份证明和买卖合同或者债权合同等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办理不了任何变更手续(比如房屋买卖或抵押),故没有什么风险。

2020-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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