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送面积”靠谱吗?了解这些避免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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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买房时,都会听到“赠送面积”, “赠送面积”俘获了许多购买者的芳心。那么“赠送面积”包括哪些?如何避免“赠送面积”的纠纷呢?今天小编就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

 

“赠送面积”一般包括哪些?

 

1.露台

露台指设置在屋面、首层地面或雨蓬上的供人室外活动的,有围护设施的平台。按照2013年新版的《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规定:露台、露天游泳池、花架、屋顶的水箱及装饰性结构构件,不计入建筑面积。

 

2.飘窗

飘窗,一般呈矩形或梯形向室外凸起,三面都装有玻璃,窗台的高度比一般的窗户低一些。根据《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规定,“窗台与室内楼地面高差在0.45m以下且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凸(飘)窗,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1/2面积;窗台与室内地面高差在0.45m以下且结构净高在2.10m以下的凸(飘)窗,不计算建筑面积”。

 

3.一层小院

小院一般是指一层的小院,可作小花园或开发成菜园,实际上,一层小院应属于公共面积,但是开发商却说是作为赠送面积给购房者。而且购房者的房屋产权证上,也不会有小院的测绘面积。但是开发商在进行出售时,同样是一层带小院的房,送小院的房子单价会略高于不送小院的房子单价。

 

4.阁楼

阁楼一般位于顶楼,且房屋屋顶有一定的坡度。可以将阁楼设计为储藏室,面积比较大。根据《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规定,对于形成建筑空间的坡屋顶,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5.地下室

地下室即指位于地平面以下的建筑空间,根据《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地下室、半地下室按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结构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所以如果开发商赠送的是小于2.2m的地下室,实际上相当于送了购房者一半的面积。

 

6.半封闭阳台

室外阳台是指在建筑主体外的阳台。根据《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规定,在主体结构内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全面积;在主体结构外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所以,半封闭阳台和地下室一样,如果开发商送的是主体结构外的阳台,也只是送了你一半的面积。

所以说,公用露台、高度不超过2.1m的飘窗、一层小院和小于1.2m的阁楼,根据国家政策,都是不计入建筑面积的;而真正赠送面积的房子一般单价比较高。例如独立露台等。需要注意的是,赠送面积往往不会写进合同或写进产权证中。没有依据,后期一旦发生纠纷,购房者很难维护自己的权益。

 

如何避免赠送面积的纠纷?

 

1.看赠送面积是否写入产权证

根据规定,只有依法登记并取得房地产证的产权面积才受法律保护。如果房本上与合同上都没有写明赠送面积的相关情况,就无法证明这些面积的产权人是你。若开发商或物业私自占用和使用你的赠送面积,维护自己的权益将很难。

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应该主动向开发商提出“将赠送面积写进房本”的请求,如果合同中无法增加,争取将这一条款写进补充协议。需要注意的是,你需要将开发商承诺给你的具体面积额写清楚,以免后期产生纠纷。

 

2.看赠送面积是否实用

购房者应该根据自己的住房实际需求去衡量赠送面积是否合理。如果产遇到户型设计不合理,原本的赠送面积可能会增加购房者后期装修成本,得不偿失。

 

3.计算价格是否合适

在一些有赠送面积的户型中,看起来价格优惠,其实仔细计算房价,很多部分是已经被计算在其中。另外,购房者还应该了解赠送面积是否要交物业费、取暖费等问题。如果因为赠送面积导致买房加养房的成本过高,购房者还不如不要这个“赠送”。

 

小编建议大家在购房时,不要看到“赠送面积”就盲目购买,一定要全面考察一下房屋的户型等,保证房屋没有其他的问题。

 

来源:房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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