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自行交易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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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二手房自行交易的风险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呢?

 

一.  产权纠纷

经常能见到买卖合同最终不被法律承认的情况,很多就是涉及产权纠纷。引发产权纠纷的因素也很多,但最主要的有三类:

1.房屋本身不准买卖,如被法院查封的房屋、与学校教学区不能分割的房屋、属于拆迁范围的房屋、已作为抵押物的房屋等;

2.夫妻共有产权的房子,双方仅一方同意出售,或夫妻离异后对房产判决不明的房屋;

3.同一居所人员未能具结,或子女未经父母(产权人)同意出售的房屋。

由于是私下交易,买卖双方缺乏对有关政策法规的了解,与此同时,买方又不易掌握卖方的真实情况,极易造成产权不能过户,交易中途夭折;或虽然成交,但由于卖方家庭出现矛盾,不得不再次变更的结果。

二.  房款纠纷

私下交易往往是由于卖方急着拿钱,买方急着要房才产生的。因此,常会出现定金或房款付了,房产证却迟迟办不下来,房屋不能如期交付;或是房屋交付了,钱却拿不到、拿不全等情况。因此,在二手房交易市场中,购房者应该将重要事项签订书面协议,并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进行保留。若有变更事项,应当签订补充协议予以明确。如果有类似本案中有向他人打款的情形,一定要保留卖方委托他人收款的书面、录音录像、短信、电子邮件等相关证据。

三.  物业纠纷

二手房交易不同于新房,完成产权过户,并不意味着全部交易的结束,还有诸如卖方户口迁出,物业管理费结算,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等费用的结清等。私下交易者由于缺乏经验,经常会忽视或遗漏某些项目,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纠纷。

 

事实上,在实际生活中,私下进行“二手房”交易引发的矛盾还有很多很多,由于在交易过程中,买方是处于信息弱势地位的,有的时候即便具有法治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但因为卖方单方面故意隐瞒,仍面临着很大的风险。

所以,尽量不要轻易进行“二手房”的私下交易,如果可能的话,尽量委托实力强、信誉好,操作规范的中介服务机构办理交易,以减少和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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