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意向金可以理解为是认筹金,两种没有什么实质上的差异,都是由开发商在正式开盘前收取的少部分资金,都用来确定意向客户,也都可以抵押一部分购房款并取得一些优惠。一般两种叫法都是可以的,购房者不用特别纠结。
1、所谓认筹,就是开发商在楼盘正式销售前,通过优先选房、享受开盘价格优惠和抽大奖等方式,吸引有购房意向的购房者预先向售楼方缴纳认筹金。
2、一般进行认筹时,购房者需先填写个人买房资料,并交纳一笔认筹金,少则几千元,多则几万元。一般认筹后,买家就会成为楼盘的VIP客户,享受优先选房、打折等优惠。
3、等到楼盘正式开盘销售时,认筹的购房者再以“优先选择”的顺序选房,选中房屋后与开发商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如果购房者没有选中理想的房屋,开发商将把“认筹金”如数退还给购房者。
1、首先是消费者去开发商那里填写个人资料,在交纳一笔数额不菲的“诚意金”后,将领取到一张叫VIP卡、VIP护照、VIP消费卡或认筹卡等名称五花八门的“证书”。
2、拿到这些“证书”之后,消费者即获得了“认筹”资格。但往往有“认筹”资格的消费者的数量会远远超过楼盘实际推出的房屋数量。
3、接下来就是所谓的“解筹”(一般的开发商在取得预售资格后才开始“解筹”)。在“认筹”数超过实际可提供的房屋数量的情况下,开发商一般采取“抽签”的形式,从已“认筹”的消费者中“抽”出可以选房者。
4、被抽中的选房者在统一选房号统一交首期,统一签署认购书或预售合同,挑中房号后,将与开发商签订“认购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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