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归属基本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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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结婚买房更是像油条配豆浆一样是首选搭配,但是房产归属却是一个严肃的法律问题,你知道婚前买、婚后买、父母出资买等情况下房产如何归属吗?今天给大家梳理一下关于房产归属的那些事。

一、婚前购房,我们分一方出资和双方出资来看。

一人出资的情况。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方名下,婚前已支付全款或贷款已经还清,那无论房屋产权证书是在婚前办理还是婚后办理,毋庸置疑,房屋都属于出资方的个人财产。如果婚前一方已经支付首付款,并以自己的名义签了购房合同、向银行申请了贷款,但是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那么房子可以认定为支付首付款的一方所有,贷款额也为个人独自的债务,但夫妻二人共同支付的贷款以及房子的增值部分应认定为共同财产。如果一方支付首付款,由对方签订购房合同,也就是房产登记在对方名下,一般应当认定为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属于双方共同共有,房子是夫妻双方的,当然贷款债务也是,当然如果一方出资付首付时明确表示自己不差钱,这就是送给对方的,那就另当别论,法律尊重其意愿。

双方出资的情况。两人一块出钱,房屋登记在两人名下,无论是同居还是已结婚房子都属于两人共有,只不过一个叫一般共有,一个叫共同财产,表达的意思是一致的。如果一块出钱而登记在一方名下,则要看两人两人的关系认定,如果已同居则是一般共有,如果没有同居生活,法官将根据购房时的背景、出资金额等在公平原则的指导下充分行使自由裁量权,来认定出资性质为借款、赠与或者其他情况。

二、 婚后买房,同样要区分一方出资还是双方出资。

当一方出资且房产登记在出资一方名下,利用婚前财产全款买的,那么房屋就是这一方婚前财产在婚后的转化,仍属于一方财产。如果是贷款买的,那么婚后偿还的贷款部分和房屋增值部分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是一方出资但是房屋登记在双方或者对方名下,这是房屋属于双方共同财产。

如果婚后夫妻双方以共同财产购房,无论房产登记在双方谁的名下,房屋都属于二人的共同财产。我曾经听说因为房本只写了一方名字而闹到要离婚的,婚后买房的小夫妻不要纠结此时房本写谁的名字,没有多大意义。

夫妻双方出资还有一点特别之处,就是有的夫妻会选择将房产登记在未成年子女的身上,这个在分割的时候要分情况对待。如果双方真的是给孩子提前规划未来,给孩子买房置业,那房子应该认定为未成年子女的。如果不是,只是由于一些客观原因将房子登记在子女名下,这就要认定房子 属于双方的共同财加以分割。

那如果是父母出资,房产如何认定呢?同样,父母出资我们也要分多种情况来看。

一方父母全额出资,房子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无论婚前婚后,此时房子都视为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出资父母子女的个人财产。如果婚后,父母出全款买房,将房产登记在对方或者双方名下,在无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情况下视为对夫妻二人的赠与,为共同财产。

如果在婚前一方父母支付房屋首付款,将房子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时,一般应当认定房子归出资方子女所有,婚后偿还贷款部分及房屋增值部分为双方共同财产。若此时将房屋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子女名下,一般认定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除非出资父母对出资性质有明确的约定。如果一方父母出资付首付为婚后夫妻买房,无论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还是双方名下,都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为共同财产。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双方父母都出资为婚后夫妻付款买房,这种情况下,一般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在分割时有时要按照实际双方父母出资额来划分占用份额。

以上就是不同情况下,房产归属的基本认定原则,你家的房子是哪种情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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