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户需要的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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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手房交易买卖中,房屋过户后卖方就可收到购房尾款,买卖双方带齐资料到房管局二手房交易大厅即可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卖方需要携带的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卖方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交经公证部门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卖方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属房改房上市买卖的,需提供户口簿复印件,配偶及同住成年人需一并前往办理,不能到场办理的必须出具同意上市转让的公证文书原件;

4、房屋所有权证注明为共有产的,共有权人需一并前往办理,不能到场的,需出具经公证部门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卖方需提交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6、产权登记申请表、房地产转让合同;

7、地方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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