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新房可以上保险吗?哪些情况可以承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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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属于大宗物件,最怕掏空几个钱包买的房子没几年就出现诸如漏水、发霉、墙体裂缝等质量缺陷,在开发商、物业等之间扯皮,维权艰难。如果能有新房保险,发现质量即可索赔,那么买房就省心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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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于网络

近日,北京市住建委、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三个部门联合制订的《北京市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暂行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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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份文件或对业主来说或将是个重大利好!具体来看看:

一、投保拟写入土地出让合同

“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是指由住宅工程的建设单位投保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条款约定,对在保险范围和保险期限内出现的由于工程质量潜在缺陷所导致的投保建筑物损坏,履行赔偿义务的保险。

这次征求意见稿中明确要求:本市新建住宅工程项目,应当在土地出让合同中,将投保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列为土地出让条件。 也就是说,开发商在拿地时候,就已经被要求要投保这种保险了。

《办法》规定,保险公司应当编制《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告知书》,内容包括保险范围、保险期间、保险责任开始时间、保险理赔流程、负责保险理赔工作的单位及其联系方式等。

保险告知书将作为保险合同的附件,在业主办理房屋交付手续时,同《房屋建筑质量保证书》《房屋建筑使用说明书》一并交付业主。  

二、这个保险费谁来交?   

建设单位应当在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前,与保险公司签订书面保险合同,并一次性支付合同约定的保险费(含不高于30%的风险管理费用)。

保险合同依法成立后,除《保险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建设单位依法可以解除合同,保险公司不得解除合同。

但如果保险合同依法成立后,建设单位解除合同、变更保险公司或者变更保险合同内容,对已经销售的住宅工程,应当征得全部买受人的书面同意。

也就是说,如果你买了房子,开发商想跟保险公司解除合同,那首先也需要您同意。

三、哪些缺陷可获得承保?

一是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说白了,这就是整栋楼的基础。保险范围包括:

整体或局部倒塌;

二是保温和防水工程。这也是大家最关心,也是后期最容易出现毛病的地方:保险范围包括:

围护结构的保温工程;

保险期间保险责任开始时间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2年后起算。也就是说,竣工验收合格了,2年后开始是保险负责任。如果2年之内出现问题,则是由开发商负责组织维修。

如果一个项目,一直拖到保险期限届满后才交房,怎么办?

《办法》规定,开发商要在交房前15日通知保险公司、业主共同验收,若存在质量缺陷,由建设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业主应当在交房之日起6个月内,对承保范围内的建筑质量进行自查,若存在质量缺陷,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另外,保险公司还对以下项目以附加险的方式为建设单位提供保险服务: 

和前面是基本险不同的是,附加险不是强制险。具体保险范围、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等由建设单位和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中约定。 

四、如何理赔?

《办法》规定,业主在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的保险期间内发现工程存在保险范围内的质量缺陷的,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

保险公司收到索赔申请后,应当在二日内派员现场勘查。保险公司应当在收到业主索赔申请后的七日内做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做出核定,并将核定结果通知业主。

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应当自与建设单位达成赔偿协议之日起七日内履行维修或赔偿义务。

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应当自做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业主发出不予赔偿通知书,并说明不予赔偿的理由。

保险公司还要应当建立科学、合理、高效的工程质量潜在缺陷理赔体系,优化理赔制度,制定理赔应急预案,组建满足需要的专业维修队伍,提供专业、快速的理赔服务。

那么有人要问了,如果出现的问题直接影响到我的居住,必须马上维修,否则要有危险怎么办?《办法》同时也规定了,保险公司应当制定《保险理赔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当明确保险理赔应急预案启动的具体情形、应急流程、采取的应急措施等。

对于影响基本生活且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索赔申请,保险公司应当在收到索赔申请后的约定时限内先行组织维修,同时完成现场勘查。

五、哪些情形不在保险范围?

如果存在这三种情况,是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

一是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未按照《房屋建筑使用说明书》相关要求、未根据设计用途合理使用房屋、超过设计标准增大荷载、擅自拆改房屋承重结构、擅自改变设备位置等非正常使用造成的质量缺陷。

也就是说,如果违规砸承重墙、打隔断等造成质量缺陷,最后是无法获得理赔的。

二是在房屋使用过程中,因本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以外的第三方造成的质量缺陷。

三是合同约定的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缺陷。

业主和保险公司对保险责任范围和维修结果是否符合要求存在争议的,业主可以与保险公司共同委托具有工程质量检测专业资质和司法鉴定资格的第三方工程质量检测鉴定机构进行检测鉴定。

鉴定结果属于保险责任的,检测鉴定费用由保险公司承担;鉴定结果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检测鉴定费用由申请方承担。

对赔偿金额存在争议的,业主可以与保险公司共同委托具有相应司法鉴定资格的房屋质量缺陷损失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六、保费会否抬升房价?

不过,由于新房保险是开发商负责投保和交保费、业主申请索赔,这让不少人担心,这笔保费是否会影响房屋售价?

“在北京,这笔保费对于开发商而言,基本上就是每平方米增加几十块钱而已。”工程质量保险专家、盛安保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CEO马海骋说,此前上海、深圳已经大范围推行这种保险,上海保障房的费率是工程造价的1.25%,商品房是1.5%到1.8%,深圳市政府代建项目也主要在2%到3%之间。

工程造价并不是房价,而是成本价。也就是说,开发商承担的保费其实并不算太高,能转嫁到购房人身上的空间很小。

对于有人提到的新房保险可以保多久这个问题,此次的征求意见稿并未明确给出期限。但以上海、深圳为例,最长保险期限是10年。

 

这种保险,先是出现在了上海、深圳,现在轮到了北京,接下来或许就是全国推行了。虽然目前南京的新房还未要求强制上保险,但相信很多买房人都对此很期待!如果在房屋买卖中遇到问题,可以拨打南京市消费者协会房地产专业委员会的投诉电话57718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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