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除了用于买房贷款,也可用于租房。那么,在南京,如何提取公积金用于租房呢?
提取条件
1、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2、本人及配偶在南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
满足以上条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当年房屋租赁费用。
提取额度
1、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当年实际发生的房租计算;
2、租住商品住房的,未婚职工按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900元计算,已婚职工夫妻双方合计按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1800元计算。
所需材料
1、个人或者配偶的婚姻状况证明
2、个人或者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明
3、所租住房屋的产权证复印件
4、单位提供加盖预留印鉴的《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5、有公积金龙卡的带上卡
特别提醒:不需要再去房产局档案馆开无房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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