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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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需要什么条件?需要的材料有哪些?流程是什么?这些你知道吗?现在就跟小编来看看吧,希望能够帮助你。

  贷款条件

  1、申请人须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且为所购房屋的产权人或共有人。

  2、申请人须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

  3、申请人及配偶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住房公积金缴存地)

  4、提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手续。

  5、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他条件。

  贷款材料

  1、地级市及以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夫妻双方均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均需要提供;原件一份,中心留存,该证明格式由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

  2、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凭证及最近一年缴存明细。(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原件核对,收复印件)

  3、其他与正常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相同。

  贷款额度期限利率

  贷款额度最高可达60万

  贷款期限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原则上不得超过其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的剩余年限,但对距法定退休年龄剩余年限在10年以内的职工,经本人申请,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执行。贷款期内遇法定利率调整,贷款期限为一年(含)的不调整;一年以上的于次年1月1日起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规定。

  贷款流程

  1、领表咨询。贷款申请人到我市住房公积金营业网点咨询、领取《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也可以通过我市住房公积金网下载。

  2、开具证明。贷款申请人及其他需要参与贷款额度计算的职工持《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到公积金缴存地管理中心办理缴存情况证明。

  3、核实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办人员收到申请人相关资料后,通过电话、传真、网上查询等方式核实申请人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情况。

  4、开设账户。贷款申请人及其他需要参与额度计算的职工持《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至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营业网点办理异地贷款职工缴存户开户手续。

  5、办理贷款。具体手续与正常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手续相同。(柜员内部操作时应将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的职业录入系统中的借款人资料表中的申请人职业栏)。

  贷款地点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电话:12329

  地址:太平北路51号二楼

  上班时间:9:00-11:30 13:30-17:00

  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

  电话:025-68505411

  地址:江东中路265号二楼

  上班时间:9:00-11:30 13:30-17:00

  南京铁路分中心

  电话:025-85820201

  地址:中山北路260号13楼1303室

  上班时间:9:00-11:30 13:30-17:00

  管理中心江宁分中心

  电话:025-52286084

  地址:江宁区上元大街578号

  上班时间:9:00-11:30 13:30-17:00

  管理中心六合分中心

  电话:025-57124172

  地址:六合区延安北路29号

  上班时间:9:00-11:30 13:30-17:00

  管理中心浦口分中心

  电话:025-58882600

  地址:浦口区文德路5号

  上班时间:9:00-11:30 13:30-17:00

  管理中心溧水分中心

  电话:025-57222220

  地址:溧水区中大街48-3

  上班时间:9:00-11:30 13:30-17:00

  管理中心高淳分中心

  电话:025-57336345

  地址:高淳区镇兴路208号

  上班时间:9:00-11:30 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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