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房屋买卖订金合同时要注意什么?-北京我爱我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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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房屋买卖订金合同时要注意什么?

买房
提问者:爱家小助手

2019-08-30 17:36:49

共2个回答
我爱我家徐鹏

徐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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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定金协议要有明确的买卖双方、具体的成交房屋地址、定金数额、成交条件、、违约责任,以及签订正式买卖合同的期限。 2、定金的数额为买卖成交的20%,超过该比例的视为预付购房款。例如:成交为100万的房产,定金比例为20万元,如果买方支付超过20万购房款的,则超过部分为预付购房款。已支付的定金及预付款在买卖双方签订正式买卖合同后即转为购房款。 3、例如:买卖双方在《定金协议》中约定买方应向卖方支付定金10万元,而买方实际只支付了2万元定金的,则该定金协议虽然生效,但定金以实际支付的2万元为准。定金协议的生效标准以卖方实际收到为准。即买卖双方签订《定金协议》,若买方未向卖方支付定金的,则该《定金协议》仍然不生效,卖方收到买方支付的定金后《定金协议》生效。

2019-09-26
我爱我家经纪人已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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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房屋买卖订金合同时要注意:定金和订金的区别。 1.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补充合同,也就是说:定金合同不成立或不生效,不影响主合同的效力;而房屋买卖订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主合同不成立。 2.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交付或接受订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的,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订金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3.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担保性。其他像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等,如果没约定定金性质,也不具有定金的法律效力。 一般情况下,房屋买卖订金合同中交付订金的一方如果想要主张定金权利,人民法院是不予支持的,交付订金的视作交付预付款。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会产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使用。 定金和订金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购房者在签订协议时,一定要提前了解清楚房屋买卖订金合同和定金合同的区别,看好合同约定的条款,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2019-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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